①申请:会诊中心办公室秘书接受患者会诊申请,了解会诊需求;指导患者填写《会诊知情同意书》及《会诊申请表》。
②登记:医疗助理收集、汇总患者的诊疗资料,诊前评估、初筛会诊对象,提交给办公室主任。
③审定: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向会诊中心主任提交《会诊申请表》,由中心主任确定会诊对象及根据患者病情和需求提出拟邀请参加会诊专家名单。
④安排:行政助理负责与患者及专家协商确定、通知、落实会诊日期和时间。
⑤接待:定点医院负责接待患者和专家,并安排必要的食、宿、接、送。
⑥会诊:中心主任或委托专家负责组织联合会诊、最后总结并提出可实施的会诊意见,办公室主任负责安排全程录像和教学直播。医疗助理负责记录并形成书面会诊意见,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交给患者本人或代理人。
⑦落实:医疗助理负责落实专家会诊意见,并向办公室主任及会诊中心主任汇报会诊意见落实情况。
⑧科研:科研助理负责在患者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留取患者血、尿等生物学标本。
⑨随访:随访助理定期和不定期追踪随访会诊患者的病情和转归,提醒患者及时复查。会诊中心定点医院为患者复查提供优先便利条件。
收费标准和志愿服务
①专家会诊费:按职称300元(副高)、500元(正高)、1000元(顾问)每次会诊安排3人以上专家; 单点专家1000元,单点顾问2000元(专家会诊费不高于3000元)。
②院内或院外检查费及交通费、食宿费,按照标准收取。
③会诊中心为罕见病贫困患者根据情况限额进行免费会诊服务,每个月拿出2-3个名额,由肾脏病专项基金资助会诊费用,并酌情减免治疗费用。